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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够了?”
黑白灰极简的主卧内,霍启明身穿黑色衬衣站在落地窗边,他晃了晃手中的高脚杯,仰脖悉数倒进嘴巴里,而后大步朝时半夏走过来。
半年不见,天知道他多想抱着时半夏,紧紧的搂着她,亲口告诉她,她不在的这些日子,他过的有多辛苦,有多劳累,他有多想她。
他更想告诉她,每到午夜凌晨的时候,他都是抱着她曾经穿过的衣服,才能入睡。
有时候思念严重了,更是要吃两片安眠药才能保证睡眠质量。
他很想她,真的很想。
所有的思念,也在看到媒体拍到的那些照片后,土崩瓦解。
照片里,她和另一个男人手牵手漫步在纽约街头,甜蜜如此,这让他怎能不心生嫉妒,怎么能不心生愤怒。
想到这,霍启明的理智通通被愤怒掩盖,伤人的话脱口而出:“怎么?我说的不是事实吗?难道你刚刚没有迟到吗?难道你不是看着你们时家自己生产的腕表来的吗?时半夏…我说的难道不对吗?你们时家生产的腕表和那些十几块就能买到的地摊货,有什么区别?”
几万,十几万一块的腕表,会和那些十几块就能买到的腕表一样吗?
先不说做工工艺,以及外形包装,还有品牌概念与价值,单单是腕表所有的机芯,表带,等等几个细节性的问题都不相同。
当然这些和一个不懂行的人是没有办法沟通的,例如霍启明。
在时半夏看来,和他说再多关于腕表的话题,也是不了了之。
先不说他对这些东西丝毫不感兴趣,即便是你告诉他,他也会是左耳朵进,右耳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