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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你会有更美好的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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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毕业那年徒步去拉萨

2012年我大学毕业,毕业前的散伙饭上,我跟同学说打算徒步去拉萨。他们送我三个字:神经病。

但那个7月,我还是背上行囊出发了。我揣着实习攒的3000元钱,背了帐篷,旅行包里塞满了各种出门必备的物品:衣服鞋帽、洗刷用品、压缩饼干矿泉水、感冒药,甚至带了馒头。

收拾好行李,我到老杨家转了一圈。老杨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但是腿有残疾,只能坐在轮椅上。老杨画了幅自画像,叫我把这个“他”也带去西藏走一趟。

出发前,我还特意找了算命先生。老人眼睛快睁不开了,悠悠地说我八字过硬、不同凡人,西去的路上定会畅通无阻。

果然,我的确不同凡响,不该遇到的全遇到了,半路恨不能雇几个小孩砸他老人家的脑门儿。

从四川出发,刚到雅安就遇到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大爷,热心指点我去318国道的方向。但不知是他听错了还是指错了,我迷迷糊糊地走向了108国道,白白走了三个小时,遇到一群跟我一样走错路的人。

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叫西瓜的深圳妹子,从成都到康定一路都是裙子配高跟鞋走过来的,说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拉萨。高跟鞋的后跟虽然不是特别高,但是能在斜坡健步如飞不喊累的,我的确是第一次遇到。后来在康定离别之后,听朋友讲,最后她除了裙子换成羽绒服之外,高跟鞋一路穿到布达拉宫。

剩下的就是老狼、我跟道哥。道哥之所以有这个绰号,是因为他长得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道哥,胖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线,外表猥琐,内心放荡,唯一一件宝贝就是内存8G的山寨iPad版MP5,里面装满了各种岛国爱情动作片,一路上不住地给我们讲成人段子,说话时总是一句一个蛋疼。

去往理塘的路上,偶遇两只四眼狗路边交配,藏区的野狗都长有藏獒般的眉毛,当地人把它们称作四眼狗,生性凶猛。这种事情正中道哥的胃口,他兴奋地掏出相机,奋不顾身地冲过去照特写,只听咔嚓一声外加一闪光,瞬间惹怒了四眼狗,我们还没等回过神来,道哥已经被扑倒在地。我们赶紧抓起石头打狗,但慌忙之下,石头没扔到狗反而撒了道哥一身。

道哥很快被警察送去雅江医院,临走跟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后再也不蛋疼地开闪光了。”

我跟老狼继续前进,理塘到巴塘,100多公里,天已经半黑,身上所有吃的也都送给了藏族小孩,饥肠辘辘之后便是绝望,以为要光荣地露宿在大草原。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远处几个藏族牧民在搭帐篷。我俩像是看见了救星,厚着脸皮准备去借宿,但还没等把扎西德勒喊出口,一位藏族大哥就径直走过来说:“前面有贼的嘛,太晚了在这儿住下的嘛。”

我们愣了愣,边道谢边迫不及待地进了帐篷。放到以前,我必定会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有阴谋!但大哥一脸纯朴,实在无法勾起我的“被迫害妄想症”,何况,旁边还有俩小孩和一个老婆婆!

一位藏族妇女正坐在草地上生着炉子,应该是他的老婆。藏族大哥跟老婆嘟噜了一段藏语,我们猜测那意思是:家里来客人了,今晚上住咱家。妇女连忙起身,怕我们坐不习惯草地,把她们睡觉的床单铺在地面让我们坐,又去给我们打水做饭,做了个土豆丝炒牛肉。

之前在路上,我就两个愿望:一是吃顿热腾腾的饭,二是有个地方睡觉,遇到藏族大哥忽然一步到位全实现了,我又开始默默怀念算命先生。当然,不能白吃白喝,我从背包里掏出山东的泰山烟递给他们,藏族大哥抽了一口,特别憨地说了句:“这东西好的嘛!这是什么地方的烟嘛。”我说山东,他没懂,又问山东啥地方。这下我不会解释了,就说北京。他们顿时恍然大悟:啊!北京好,北京好。说完小心翼翼地把空烟盒塞进口袋里。

藏族大哥叫吉姆,他两个儿子一个叫贡嘎,另一个叫桑耶,名字都是找当地活佛起的,两个名字都是西藏神山。吉姆大哥说他们是平民没有姓,只有贵族才有姓氏的延续。

他们的三个帐篷里住着全家族的人,几个人都给有钱人放牛。老狼一听他们生活艰难,二话没说把我们背包里的药品,甚至连洗发水沐浴液都送给了藏族大哥。当时我俩都很激动,把包掏了个底朝天,以致随后的几天却因为连感冒药都没有吃尽了苦头。

吃过饭,贡嘎跟桑耶两个小家伙在摔跤,藏族大哥拉我们去跳舞。我这辈子从来没想过能在青藏高原上扎营睡觉,更没想到能在草原上跟藏族牧民一起跳舞。老狼兴奋地趴在草地上打滚,我也恨不能跳得老高,还给老杨打了个长途电话,得意扬扬地说:“我和藏民在跳舞呢,你听听!”

晚上入睡,外面下起了大雨,被子不够用,吉姆大哥就把被子盖在我们身上,自己铺着大衣睡。我们不肯要,他却根本不容推托,说自己:“不要紧的嘛。”

虽然那夜风大雨疾,我们仍然睡了饱饱一觉。清晨,半梦半醒的我迷迷糊糊一个转身摸到了小花,才想起来,自己躺在草原上呢!我叫起老狼,准备不打扰藏族大哥偷偷走,却发现吉姆的妻子早就忙碌起来,原来他们怕我们路上没东西吃,特意做了几锅饼,热情地往我们包里塞。

在我的记忆中,不善言谈的老狼哭过两次。那个清晨,他边哭边大声喊着扎西德勒,一步三回头地和藏族大哥一家告了别。我们抬头看着远处的雪山、无尽的草原,还有带给我们无限温暖的白色帐篷,心底感慨万千。这些朴实善良的人,我们永远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我和老狼继续往邦达赶,遇到了一对搭车的小情侣——小刁跟丹丹。他们是从青岛学校门口搭车一路过来的,说是为了去珠峰大本营私订终身。这让我跟老狼羡慕嫉妒,我总不能跟老狼牵手去珠峰吧。

到邦达时已经晚上10点多了,所有宾馆都满员。我们打算在公安局门口搭帐篷,小刁忽然提议说:“不如今晚咱们花钱雇车去八宿,来一个夜闯怒江72拐!”

怒江72拐又称川藏99拐,海拔最低处也3000多米。小刁话音刚落我们就一片欢腾,四个人互相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果然,都是爱刺激的主儿。无论是徒步还是单车来西藏的,几乎没什么人敢赶夜路,更别提怒江72拐。我们打算冒险试试,但在当地找了一圈人,根本没人敢出夜车。这时走来一大叔,问:“去八宿的吗,我这儿出车。”

大叔开的是丰田大越野,我们特别激动地上了车,但刚坐下我就后悔了。因为我突然发现他方向盘上不是丰田标志而是江淮。更惊悚的是,司机居然边开车边喝啤酒,酒味扑了满车。我假装关心地说:“大哥,喝酒可对身体不太好啊!”司机却憨憨地回了句:“没事,刚才两杯白酒早下肚了,过个小拐很轻松。”说完,他打开音乐,一个加速开到80迈,吓得我和老狼汗都快出来了。

进了72拐,山上下着大雾挂着小雨,司机大叔扎西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一听音乐就兴奋,连拐弯都是60迈。毫不夸张地说,当时视野也就五米左右,扎西大叔不时刹车再喝两口啤酒,若无其事地回头跟我们聊天,方向盘看都不带看的。我跟伙伴们面面相觑,老狼忍不住在手机上敲了几个字给我看:“兄弟,咱们几个今晚可能得留在这儿了!”

我脑海里瞬间想起父母、同学以及这20年里无数开心的事。我这个曾经天不怕地不怕的90后,终于知道了害怕的滋味。我闭着眼睛祈祷:以后绝不奢望能有豪车、好工作,只要能让我活着回家就行,一定好好过日子!

睁开眼,我发现小刁不时地摸我大腿,估计他是快哭出来了,两眼直勾勾地看着司机扎西大叔,憋半天说了句:“叔,咱开慢点儿就行,我们不着急。”扎西挥挥手说:“不要害怕,你们听说过十八军吗,当年十八军进藏领头车的解放军手把手地教的我爷爷开车。我们家族的技术很棒的嘛!不信我给你来个漂移嘛!”

话音刚落,一个急拐弯,坐在车里我都能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声音,感觉小命儿当场被甩出去了一半。我绝望了,打开手机写短信:“爸爸妈妈,孩儿不孝,欺骗你们说是去四川玩,玩着玩着玩到了西藏,以前总是惹你们生气不听话,把我抚养这么大却没有报答你们。对不起,爸爸妈妈,爱你们!”

因为当时根本没信号,短信写好了就存草稿,打算出事的那一刹奋不顾身地把手机扔出去。

这条短信我一直保留到现在。大半夜在72拐看着醉驾大叔玩漂移的感觉,比坐过山车刺激得多,大概是我这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了。

扎西大叔一路情绪高涨,边开车边跟我们讲当年每修一公里路都会死一个人,不时还用闪光灯照下拐角处的警示牌,警察提醒您此处葬身多少人、出了多少起车祸。

一个小时之后,车终于从72拐下来,水管喷车底部刹车片时,顿时升起一团蒸汽,可想而知我们这趟越野车坐得有多刺激。车安全抵达,我跟老狼松了一大口气,感觉捡回了一条小命。正当我们回忆刚才凶险时,忽然发现少了一个人:丹丹居然睡了一路,醒来之后还说做梦梦到荡秋千……

从成都徒步走到拉萨,走走停停折腾了一个月,风景真的很美,更难忘的却是屡次的惊心动魄,72拐这种有惊无险其实隔两天就遇到一回。一路上,我认识了曾经绕着中国边境走了一圈的王哥,落户尼泊尔的狐狸,还有道哥、老狼、丹丹……当我终于到了布达拉宫,高举着老杨的画像请朋友拍照时,感觉头顶的大太阳仿佛直照进了心底。

走在去拉萨的路上,我曾经哭着想回来。可是回来后,又在心里哭着想重走一遍。那种感觉有点儿复杂,但我想,每一个徒步走过拉萨的人,都一定明白吧!

走过独自取暖的寒夜

我的家在一个小县城,父母都是做鞭炮的。从我记事起,家中似乎就比别人家更忙碌。父母脾气暴躁,跟鞭炮一样一点就着。他们还有个特点:无论干什么都耽误不了吵架,任何一件小事都能让两个人大发雷霆。

因此,我没有什么美好的童年。放了学,小朋友们都可以出去玩,唯独我不行,我要给鞭炮插引线,从放学后就开始弄,一直折腾到深更半夜。家里有个搓鞭炮筒的木机械,吊在梁上,当时别人给我叔做媒,女方没见过那种东西,回去跟媒人说:“那家人真穷,拴马桩放在屋里,人和牲口睡一屋。”

家里战争不断,我的心思也集中不到学习上,成绩始终上蹿下跳。高考完,我发挥得一塌糊涂。我清晰地记得,2004年7月,高校录取结束。整个过程对当时的我来说像凌迟一般,因为已经能够查到志愿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我眼看着第一志愿的大学、第二志愿的六所院校和我一一擦肩而过,心情一路坐滑梯似的跌到谷底。

在那样一个年纪,大学就是人生的全部出路,但我已经没有机会重来,因为我已经复读了一年,而且家里那年生出很大的变故,父亲和几个兄弟爆发了一场战争。从此亲戚之间都是怒目相对,恨不得看彼此的笑话。而我复读已经成了他们的笑柄,再复读一年,父母仿佛能预见到那种被打脸的感觉。因此,成绩出来后,父亲直接说,再复读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了,不管调剂到什么学校你也得去上!

可以说,我是被逼着踏上了求学路。

我被调剂到苏北的一座小城——张爱玲和白先勇都曾在小说中写过的一个荒凉之地:盐城。9月,我坐了一夜的大巴车,看到视线里的红瓦白墙的平房大院变成青灰色的楼房,心情也逐渐调成了同一色。那所学校好小,假模假式的样子,想到后面四年就要在这里度过,那种感觉就像后来去户外运动时,站在山石的狭缝里看黄昏慢慢掩上来。

入学后,因为孤傲,我拒绝融入宿舍和班级的氛围之中,觉得自己和同学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当然,我瞧不上别人,别人也瞧不上我,因为我来自山东,舍友清一色的都是江苏人,而江苏尤其是苏南,自古都是富庶之地、鱼米之乡,在他们眼里,山东就是个落后纷乱的地方,经常有同学用“自古山东出响马”来形容我生长的那片土地,对我自然也不屑一顾。

我们就在互不理睬的氛围中磨过一天又一天。我拒绝跟朋友交谈,拒绝打电话回家,因为父母打架再次升级,摔东西算是客气,气头上恨不得打死对方。连我每次打电话回家,耳边都伴随着吵架声,所以我干脆不再打电话,整个人从清晨到深夜都只有两个字:孤独。

以前读励志文章,故事里总会写到,某个重要人物或者某件特别的事情,在主人公适时的境遇里出现,于是激发了他的斗志,最终让命运发生转折。但生活没有那么多励志的逻辑,终于有一天我明白只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于是,从前就喜欢文学的我开始写文章,到处投稿,把所有情绪都转化成文字。

我永远不会忘记,烟雾缭绕的网吧里,在别的同学打游戏的厮杀声中,我在电脑里的记事本上敲下一行又一行的字。苏北的小城没有暖气,冬天特别阴冷。为了能让思路更清晰,也为了占个好机位,我常常在迷蒙的周日早上,走长长的路,去往一个相对人少的网吧,然后在打通宵的年轻人的呼噜声里,写下那一串串故事。记得有一天,我在网吧里写稿,连着写了八个小时,时间已近傍晚,中午饭和晚饭都没有吃的我,终于敲下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我对着电脑哈哈大笑三声,结果乐极生悲,电脑在这时候死机了,之前的努力全盘皆废……当时我的大脑也跟死机了一样,整个人都傻了。顿了五分钟,我才缓过劲儿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写那个故事。我继续奋战三小时,最后终于在邮箱的草稿箱里写完了那篇小说。

文章渐渐被发表,不久后,我开始做人物采访。大学二年级暑假,我带着刚买的数码相机,只身一人去往上海,采访一个私人博物馆的馆长。一个乡村的少年,走了遥远的路,站在十里洋场的大上海,感受着黄浦江奔涌的气息,心底油然而生的感慨,让我第一次用另一种眼光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那时候我作为独立写作者,去往北京、上海、南京等好多地方采访感兴趣的人和事,也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个过程里,除了文字、稿费,最重要的,是我终于慢慢积攒出些许底气,能够平和地看待周围的同学,和他们正常地交往。我从小就孤单甚至有些自闭的心也一点点打开,就像是一条漫长的自我救赎历程。

大学毕业那一年,3月,我因为散落的文字提前被一家单位录用,心情大好,收拾好宿舍的床铺准备去单位报到,却突然接到了姐夫的电话,说我爸住院了,让我赶紧回家。

问是什么病,姐夫一直支支吾吾,我觉得不对劲,却也顾不得那么多,买了车票匆忙往家赶。在路上打电话给妹妹,开始她不肯告诉我,后来被我问急了,妹妹哭着说父亲自杀了。

我听到这个消息,整个脑袋像被炸开了个洞一样,又震惊又害怕又着急。可是偏偏这时车子也不给力,明明已经快到家乡,司机突然说不去了,要直接往河北开,退给我十元钱让我半路下车。

当时是晚上8点多,我独自一人站在国道上拦车,没人肯停,后来遇到一个老大娘,看我可怜,开着电动三轮车送了我一段。大娘走后我又搭上一辆黑车,上了车才知道这是一辆黑社会的车,车上还拉着他们的大佬,一路都在说昨天夜里打牌的事,说要剁掉谁的手指头、卸了谁的腿等,听得我心惊胆战不敢作声,心里盘算着,我身上没多少钱,他们应该也看不上,已经上了贼船就听天由命吧。后来还算平安,他们的车子去一个小树林里兜了一圈又回来了,把我扔在了医院门口。

终于见到了我那要命的亲爹,身上插着各种管子,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

我爸是个酒鬼,平时一喝多就耍酒疯,不仅把村里人都得罪光了,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早就闹掰了,名声臭遍全村。父亲一喝酒就跟我妈打架,往死里打,谁也不敢劝,后来,谁也不愿意去劝了。

那天我爸喝了酒,又跟我妈吵架,我的小外甥,也就是我姐姐的儿子,才两岁,因为平时见多了外公打外婆,特别恨他,这回又看到,就扑过来对他又骂又打。看到两岁多的小孩子都这么对待自己,可能老头儿觉得自尊心受了打击,就把我妹和我妈都锁在房间里,自己去另一间屋子喝了农药。

我妹拼了命弄开窗户爬出来,看到我爸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吓得六神无主。当时,她才是个上初中的小姑娘啊!

因为跟所有亲戚的关系都不好,妹妹也不知道应该去找谁,只喊过来一个奶奶,奶奶让妹妹赶紧给爸爸灌水,然后打电话喊我姐姐回来。平时要花两个小时的路程,那天我姐只开了40分钟,大家手忙脚乱地把父亲送去了医院。

妹妹跟我说,她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村里所有的亲戚和街坊,包括我们的亲叔叔,都站在大门口看热闹,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搭把手,大家就像看一场骂街的笑话一样,站在旁边指指点点,全然忘记这是一条人命。

爸爸先是被送到镇上医院,一去医生就让转院,说喝太多不能保证能救活,但是去大医院要两个多小时,在路上人就没了的情况也不排除,这个主意要怎么拿,得有人做主!

当时跟着一起到镇上医院的还有我们的三个姑姑和两个叔叔,都是亲的,他们靠在墙角嘀咕,不是商量到底要不要转院,而是商量到底要不要管这件事!

最后是姐姐自己做了决定:转院!这时候他们商量的结果也出来了,说是要管一下的,要不然以后会落人话柄,都是亲兄弟啊。但是他们管的方法很特别,就是跟着一起去医院,站在旁边,其他什么也不管,害怕万一出了状况要负责。

老爸一直在里面抢救,他的兄弟姐妹们在门口骂我们,怪我们没有看好他,怪我妈不让着他,列举着种种不是。

姐姐见到我就哭了,老爸没有脱离危险,她守在医院寸步不能离,而她自己也是个母亲,两岁的孩子扔在家里没有人管,都是因为这个不争气的老爸。如果生病是没办法的事,可是,这纯粹是自作孽,作为孩子的我们,不管他怎么任性胡闹作践自己和家人,却不可能不去救他,不去照顾他。

后来,老爸终于被抢救了过来,我们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是,那次的事情之后,他并没有改掉酗酒的恶习,只要我们有一会儿不看着他,他就偷着跑去买酒喝。可是这么大的人了,谁能每分每秒跟着呢?在我们眼里,他虽然是爸爸,却一辈子都没学会做大人。

因为他,我们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怕他喝酒,怕他打人,怕他发酒疯,怕他把自己的身体弄垮。很多年里,我们都会觉得,为什么命运如此不公,那些慈爱又温和的父亲都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分给我们一个?

或许是因为从小缺少父爱,我们几个孩子格外重视感情。毕业后,我揽下了妹妹大学的学费。妹妹很争气,成绩一直出类拔萃,刚刚申请了香港的研究生。而我和姐姐都已经成家,与爱人感情平淡却温暖踏实。我作为一个老公,也作为一个父亲,一直在告诉自己,在以后的人生中,一定要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让我的妻子和孩子能够有一份正常的爱。

虽然很多年里,我都在迷茫和孤独中度过。但是现在,妻子、儿子还有善良的姐姐和争气的妹妹都是我的骄傲。回想起那些岁月,像是一个人走过了漫漫寒夜,那过程虽然刺骨,却也使我庆幸:我终于还是靠着努力,一点点走到了天亮。

双城蹭课记

高考结束后,我到天津学习动画专业。大二的暑假,整个人百无聊赖,感觉什么都不会,仿佛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年,恋爱也谈了也散了,游戏也玩了也觉得没劲了,觉也睡够了,跟同学打打闹闹也疯过了,唯独专业上不曾用过心。

那时刚刚经历了很多打击,感情、学业、生活,非常全面地一塌糊涂,眼看大学消逝一半,自己却一无所获,有种无法原谅自己的心情。蹭课的想法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最初是看了一本叫作《非主流动画电影》的书,当时觉得作者很有趣,就想联系一下,表达几句仰慕之情。恰好,学校有人是作者的学生,居然没费力就联系上了。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在邮件里问的都是类似“怎么学好动画”这种大而空的问题,对方根本无法三言两语答复我,只是最后说,可以去蹭课,还发给我一位学姐的蹭课博客。我看了觉得很新奇,原来还可以蹭课啊!

我跟老妈汇报了这个想法,当即得到了她的支持和“拨款”,这事就算定下来了。

那本书的作者是薛老师,北京一所高校的动画教师,同学们都管他叫:薛妈。

大三,在学校新课表下来后,我把同届所有班级的课表都借来,对照要蹭的北京高校课表,仔细标注想蹭的课,然后避开自己学校课程集中的日期,开始定制特殊的时间表。两个学校有冲突的时段我就把自己学校的课调开,看看其他班级的课表,考虑能调到哪里,也跟老师私下商量,甚至调了系主任的课。一切安排妥当,我终于敲定了一份涵盖北京、天津两所学校的总课表,两边时间基本对半,几乎没有周末。

接下来就是路线安排,每周大体是这样的:我从天津的学校出门,等公交半小时,车晃荡一个半小时开到火车站,因为是穷学生,大多数时候买普快的票,两个小时开到北京,再从北京站坐40分钟地铁到学校。一趟算下来,起码有四五个小时花费在路上。好在路上还可以做很多事:看书、复习笔记、画故事板,或者睡觉、发呆……

大三的课程不算紧张,我每周从天津到北京往返,除却时间,住处才是真正麻烦的问题。两年里,我住过平房、青年旅舍、地下室……

第一次去北京时我住平房,40元一天,家徒四壁,一张木床,晚上10点就停电,一个人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没有暖气,没有热水,当时是冬天,只有一张薄薄的棉被,我每次都把羽绒服盖在被子上,睡觉的时候鼻头冰凉,就把羽绒服的帽子翻过来盖住鼻头。没地方上厕所,出门要经过好几条小黑巷,才可能找到一个简陋恶心的茅厕,也没法洗澡。

最初来蹭课,每周我都是临时找日租房,一般在来京前的一两天,狂翻网页找短租。有时候时间很赶,我从天津下了课就往火车站狂奔,到了北京饥肠辘辘,房子却依然没有着落。也有时候,遇到风雪天,我背着书包,全身裹紧,一条路一条路地找可以落脚的地方,默默体会着“北漂”二字。

后来我实在厌倦了这种打游击的日子,干脆每周都去同一家青年旅舍,恰好总能捡到一个空床位。床位20元一天,青旅的特点就是人多,一套三居室塞了二三十个人。通风很糟,有时候要捏着鼻子往厕所里冲。而且由于人多,上厕所根本不叫上厕所,应叫抢厕所。这是一项技术活,要时刻准备着,听到水声就往外冲,有时候憋得不行了,干脆敲门挠墙。我们的房间是高层公寓里面的三居室,大概有120平方米,客厅拉上帘子,里面睡八个男生,三间小屋子里面,两间是女生屋,各住六个人,还有情侣间。房东睡在饭厅的位置。青旅有暖气,但是一天到晚感觉不到温度,房东还经常把暖气关了,晚上永远是凉的。而且没多久,青旅的老板不干了,我干脆跑到学校附近租了间地下室。

搬到地下室,境况自然也没什么改观,洗澡要花五元钱,晾衣服都是纯风干,见不到太阳,从衣服到被子都是“潮湿牌”的,皮鞋放久了还会发霉。我住的那间地下室只有四平方米,一个月360元钱的房租,电费一元钱一度,水费每月20元。对于我来说,地下室住习惯了也没那么糟,偶尔还用电饭锅煲汤煮排骨。我不是那种会把自己逼得特别狠的人,相反,我喜欢见缝插针地享受一下生活。不过由于地下室常年是黑的,住久了生物钟会紊乱,有时候半夜了也不困,一看时间就傻了。上午十一二点了还在睡觉,像早晨6点似的睡得特别死。后来为了抵抗生物钟,就开灯睡,开灯刺眼,改设N个闹钟。

我蹭过很多课,传媒大学、电影学院、中央美院……课程也很杂,动画表演、实验动画、动画概论、广告、原画、导演基础、分镜头脚本设计、动作设计、中国动画史……还有些记不起名字的课程。我没那么贪心,也没那个精力,试听之后敲定了最适合蹭的几节课坚持下来——比如薛妈的课。

起初蹭课时新鲜又刺激,虽然身边人讨论的名词我根本不懂,听天书一样,但整个人的状态却豪情满怀。我一边听课,一边写蹭课博客,每节课都记得详详细细。但是,很快我有些支撑不住,光路途跋涉就能累个半死不活。每周从北京回天津时,感觉人都要虚脱了,靠在公交车座位上思考下周还要不要去,心里沮丧地想,估计很快就要放弃了吧。

可是每到新的一周,我就习惯性地收拾背包奔赴北京了。

两年时间里,我每周往返一趟北京天津,因为家境平平,母亲的无条件支持已经很感激了,花钱当然不能大手大脚。可即使住那么烂的房子,开销仍然不可避免,住宿加路费是不小的开支,在外面吃饭也不便宜,有时候走在校园里,特别羡慕那些学生可以住宿舍、吃食堂。我的专业书多是淘来的二手书,实在没有多余的钱买新书了。

大四的时候,我和几个蹭课的同学一起合租了套两居室,算是迎来了蹭课的美好时光,房间在小区高层,90平方米,洗澡随时,还有洗衣机。我们把客厅布置成工作室,大家在客厅用电脑做东西,起居有序。家里还养着两只猫,有厨房可以做饭,有冰箱可以喝冷饮,一切都是无比完美的状态。

蹭课的日子过得很快,也很充实。我在北京结识了很多朋友,薛妈,教动画的老师和学动画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有来蹭课的大学动画老师,在做毕业设计时他们都不遗余力地帮我。毕业设计是大四最重要的一环,我写了很多脚本都不满意,薛妈建议我把蹭课的故事做成动画,因为只有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观众。我试着写了一下文学剧本,按照蹭课的时间线捋,第一稿一万七千字,薛妈说他看哭了,就定下了这个故事。

剧本写得还算顺利,但有一段特别崩溃,是写到我养的那只叫四虎子的猫去世的时候。我记得,当时我一个人在星光超市二楼的咖啡厅,哭了一包纸巾,泣不成声,到最后没法继续打字了。

之所以给那只猫取名四虎子,是因为它是我在大年初四从山上的收容站领回来的。我、妈妈还有四虎子就是我的三口之家。很多个独自在京的夜里,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和四虎子。可是,四虎子在我蹭课期间病了,再也没有好起来……很长时间,它是我心里的一个结,因为在四虎子去世时我没能赶回家,为了动画聚变第一期录制而放弃了早回家的火车票,我没能见到它的最后一面。是我把它从收容站带出来的,可是我没能给它健康和长寿,它走的时候我为它买的那箱罐头还没有吃完,我很难过,也很自责。

在做那个动画短片之前,我一直都不能提四虎子,甚至不敢多想。四虎子去世之后,毕业设计期间我又收养了两只猫,有一只很像四虎子,就给它沿用了“四虎子”的名字。有一天它跑出去了,好不容易才找回来,那次我吓坏了,把它拎在门口打屁股。我喊着“四虎子”的名字打它的时候,眼泪都掉下来了。

我知道,自己内心深处,一直想能做个片子纪念它。所以当别人要我删去剧本中四虎子这条线时,我难过得不知道怎么办。那段时间我经常失眠,想着剧本就没法睡了,每天都很焦虑。剧本一直在删减,实在太长了,按照最初的脉络线串下来,故事起码要12分钟,而且编剧、导演、故事板、原画、动画、配音、剪辑等都要一个人去做,我实在完不成。在那种情况下,99%的人都建议我把剧本中猫的暗线拆掉,怕我控制不好就变成“养猫记”……可是,那却是我最舍不得的部分。

记得当时我跟朋友在西街甜蜜蜜地吃饭,说到拆不拆“猫线”,我自己憋着憋着就哭了。庆幸的是,最终我固执地听从内心,保留了猫的这条线,现在我没有任何遗憾。

剧本定稿后,便是制作的部分。我从2月1日进入中期制作,每天10—15个小时的时间,持续到6月30日结束所有工作。甚至过年,我也没有回家,妈妈到北京陪我,年三十我都在画镜头,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弦绷得太紧了,后面就有点儿撑不住了。各种软件不会,手忙脚乱,最后一周的状态是,前两天流鼻血,后五天每天呕吐三四次……

短片《我的蹭课记》终于轰轰烈烈地做完了。最初我一直没有底气,生怕拿捏不好,毕竟,蹭课这种事情不是个华丽丽的事,也没必要众所周知……所以一直担心把故事做砸了。好在短片呈现出来的样子,是我最初追求的风格。云淡风轻地告诉大家一个故事,有快乐,也有悲伤,但是依然会从中看到燃烧一样的青春。

这个短片结束了,我对四虎子的心结也打开了。其实那段时间,姥爷也刚去世,心里要记住的东西太多了……而蹭课这一路对我来说,就像是个蜕变。我不再像从前一样锋芒毕露,整个人变得淡然。记得我站在最终答辩的讲台上,讲完以后,一个老师在下面说:“你知道吗,现在站在讲台上的你特别美好、特别自信,这两年来你成熟多了,你把你的锋芒都收到心里了。”这句话我能记一辈子。

虽然蹭课的日子结束了,这段记忆却永远不会被抹去,就像四虎子,在我心里,它从未离开过。或许,等到自己七老八十,还是会微笑着想起这些点点滴滴吧。

城里来的大学生村官

他有点儿腼腆,大家都喊他小陈。

小陈25岁,青岛人。读书时,同学们都很羡慕他,生长在一个有山有水的海滨城市。大学毕业时,一向稳妥的他却做了个令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去外地一个小村庄当大学生村官。

第一个反对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也是青岛人,早就盼望着毕业后同他一起回青岛,像许多甜蜜的小情侣一样,经营自己的小日子,结婚,生子,高兴了还可以一起去看看海,平淡又浪漫。

小陈当然也曾幻想过那样的场景,她是自己的初恋,陪伴自己度过了整个大学时光,两人感情稳定,双方家人满意,只等着他俩回去热热闹闹置办酒席。这种你情我愿、门当户对的初恋可遇不可求,但他偏偏要去当大学生村官。

因此一毕业,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就迅速僵化,从前的模范情侣也开始了不断的异地战争。就连母亲也说:“青岛多好,你跑到农村去,适应吗?会当村官吗?当地人说话你还不一定能听懂呢!”

其实小陈也很挣扎,但他到了村子的第一天,心里就没有了任何犹豫。村子很美,很安静,湿地上不时有成群的鸟儿飞起,路上遇到的村民都是笑呵呵的,连不认识的人也笑着和他打招呼。

而且,那一天是镇党委书记亲自来接待他们的,高兴地和他们每个人握手,说了许许多多鼓励的话。小陈说,不是随意地走流程,真的感觉每个人都非常诚恳、亲切,领导如此重视他们这些除了热情一无所有的应届大学生,他从心底觉得感动。

散会后被带到宿舍,小陈一下子愣住了。宿舍里的所有东西全是新的,从床、被褥到脸盆、香皂、毛巾、牙具,村子里为这些人买得一应俱全,还生怕招待不周,说条件有限,希望他们凑合一下。

小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湿地村。

小陈起初被安排跟着村民吃饭。今天到老王家,明天到老李家,有时候他们送过来。轮到哪一家给村官做饭,哪家的伙食一定比平时好。村民很少吃米饭,连馒头都算不上主食,他们吃煎饼、红薯,顿顿有,有时候会特意为了大学生村官蒸馒头。这个村子好像格外能吃辣,小陈时常怀疑自己来到了湖南或者四川。

起初,小陈的工作不忙,只是了解村子的情况,和村民熟络感情,打扫打扫卫生。村民们不认生,聊起天来有一说一。一次,小陈病了,去村诊所挂点滴,和大夫聊了半天,走出门好久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付钱,而对方不但忘了要,还将他送出门老远。

但村民待他们热情,并不等于相信他们的能力。大学生书读得多,会上网,可毕竟不懂种地、卖菜。有时候小陈去给大家讲课,如环境保护、科学种田啦,经常有大叔大爷不耐烦地把他轰出去,种地我可比你小子强多了,别在这儿耽误我工夫!

村民的想法很简单,谁给实惠我听谁的,要上课你给我娃上去。于是,小陈一门心思想折腾出点儿实事来。村子里盛产红椒和紫薯,这两种农作物不但长得好,数量也大,小陈就想能不能从网上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显示一下咱大学生的“威力”。一开始和别人说,大家纷纷笑他不靠谱,网络连个人都见不着,还卖呢!听说骗子特别多,你可别忽悠了!

没有村民搭理小陈,他就自顾自地干起来。怎么从网上卖呢?小陈想来想去没什么头绪,干脆,开个淘宝店吧!于是就去注册了店面,专门卖村子里的农作物,小陈特意拍了些照片放上去,每天上班也在电脑上挂着旺旺。

店铺开张了,问的人有,买的人无。后来好不容易有个顾客兴趣比较大,但聊了半天,人家还是想要通过视频看看实物再决定买不买,说白了,就是不相信。

但是小陈不怕,他又不是骗子,他抱起笔记本电脑直接冲进了蔬菜大棚。

路上有种地的大婶看见他问:“小陈啊,你抱着个电脑这是干啥去?”

小陈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婶儿,有人想看看咱们的红椒,我给他瞧瞧。”

小陈打开摄像头,对准地里的一片片硕果来了个360度旋转拍摄,又让劳作的大婶冲着摄像头举了半天红椒。大婶一边举一边笑场,但没想到,就这么谈成了第一笔业务。

有了第一笔,后面的生意慢慢驾轻就熟,有老客户干脆开着大卡车来村子里找他。村民们赚了钱,终于开始对小陈这个大学生村官“刮目相看”了。

但让小陈更苦恼的事情也来了。女朋友忍了又忍,终于爆发,提出了分手,态度之坚决令小陈当晚就失眠了。

事实上,因为小陈来当村官,女朋友已经闹了多次分手,但是因为两个人感情好,女孩心软,每次都被小陈“安抚”住了。只是这一次,女孩说什么也要分。她不明白,为什么小陈会愿意把那样一个穷乡僻壤夸成人间天堂。

小陈和女友通了一晚上电话。女朋友哭了,说:“你别说了,我决定了。”小陈也差点儿哭了。他望着窗外宁静的村子无助地说:“那好,如果你真的打算分手,你能过来看一眼这个村子吗?看完如果你还是坚持分手,我什么话也不说了。”

第二天,小陈一整天木木呆呆、无精打采的,四年的感情就要付诸东流,难过之余,他觉得很对不起女朋友。虽然读书时的山盟海誓在很多人看来注定会成为过眼云烟,但小陈一直想要努力把那些话一句句地变为现实。

村长看见小陈愁眉苦脸的,很是奇怪,问他这是咋啦,平常可是有说有笑的精神小伙子!

小陈哭丧着脸说:“村长,我女朋友周日要来咱村了。”

村长一拍大腿,说:“好事啊!来了我亲自招待她!”

小陈继续说:“但她是来和我分手的——她不同意我在这儿当村官。村长,她来了您可得好好说说,我这一辈子的幸福,就握在您手里了!”

村长看着小陈半哭不哭的样子,笑着说:“没问题!来了咱村的就没有不喜欢这儿的!她分不了手,你放心吧!再说要是万一分了手,咱村的漂亮姑娘有的是,你随便挑!”

小陈心里踏实了许多,可还是忐忑不安。

周日很快就到了,女朋友非常隆重地进了村。之所以说隆重,是因为村长没有食言,不但亲自接待,而且还带了一帮男女老少来迎接。村子里人朴实,但并不呆板,看见小陈和女朋友进了村,村长大老远就喊:“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长得这么俊呀!”

小陈扑哧就乐了。村子里规矩少,就连领导来了,也不会刻意准备什么吃的。但是为了迎接小陈女朋友,村长带着村民准备了一桌子瓜果桃梨,还跟开表彰大会似的当着他女朋友的面把小陈从头到尾热烈表扬了一番。村长发言,村民在一旁赞同做证。

小陈的女朋友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女朋友来了两天,村民们热热闹闹地陪了两天。村长让小陈带着姑娘随便转,大门全开,看中了地里的什么直接说一声。

小陈的女朋友一面感动,一面挣扎,临走前对小陈说:“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不愿意走了。农村我去过,但这样的农村和村民,我也是第一次见。你踏踏实实地干完,我等你。”

回到青岛后没多久,小陈就和女友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小陈很快又回到了村子。

但是,小陈说完结婚,脸上并没有我想象中那得意、幸福的模样。

他有些愧疚地低着头,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妻子。两年了,从新婚到现在,两个人一直异地分居。小陈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一直是妻子在照顾,家里的各种活儿,连换灯泡、修家电都是妻子一个人做。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妻子都是一个人坐火车转汽车来见他。后来妻子怀孕,自己也没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现在小宝宝出生了,那么小的婴儿,却已经开始坐上火车,被妈妈抱着来看望爸爸了。

小陈心里很酸。他很想回到家里,可是又舍不得这些村民。这个村子就像是老人们曾经说过的那样:大晚上睡觉,都不用关大门。

大学生村官是有服务期的,小陈眼看着一天天接近自己回家的日子,又欢喜,又沮丧。但是他说,无论自己将来在哪里、做什么,可以确定的是,来到这个村子当村官,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好的决定。

他说:“从进这个村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比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幸运、都幸福。”

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

走过地铁站的时候,我看见他坐在铺着一张报纸的地上,弹着吉他,深情地唱着水木年华的《再见了,最爱的人》,他的旁边还有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懒洋洋地躺着。

我在旁边呆呆地听了很久。我刚失恋,这首歌触动了我的伤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钱放在他旁边的报纸上。

他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裤,不少的洞,可是很干净,连同他的头发、他的手指,这是我看过的最干净的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时候,看见他的眼睛,讶异地盯着我。我茫然地转身,离开,好像他说了句什么,不过已经不再重要。

出地铁站的时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转头,是流浪歌手。他扬了扬手里的十元钱:“托你的福,我有钱吃饭了,我请你吃牛肉面好不好?”他的脸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点了头。

在牛肉面馆,我们要了两碗牛肉面。他吃着面,越过碗沿偷偷看我。他说:“我叫邵仕天,志薄云天的意思。你呢?”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转眼就各奔东西。他很固执。我只好说:“蒋小涵。”

(二)

走出牛肉面馆的时候,邵仕天说:“小涵你帮帮忙好吗?帮我照顾我的猫波比。”波比一听这话,马上可怜兮兮地看着我。

我心一软就答应了,然后写了地址和电话号码给他。他说有空的时候来看波比。那天,我就莫名其妙地领着一只猫回家了。

这真是一只被宠坏的猫,我用猪肉拌饭,它竟然不吃,绝食。我只好去超市买了猫粮,还买了鲜鱼。看着波比吃得吧唧吧唧响的时候,心想,我服侍自己都没像对待这畜生这么细心。

邵仕天打电话过来:“我想波比了,我在文化广场。”我牵着波比去见邵仕天。他在文化广场卖唱,围了很多人。“我只能一再地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远远地离开你/离开喧嚣的人群/我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坐在台阶上。“瞧,今天赚了不少钱,我请你吃饭去。”邵仕天得意地扬扬手中的一把钱,然后摸摸波比的头说:“波比长胖了。”

我带邵仕天回家,他洗手做饭,系了围裙,戴了手套,开始在厨房里忙碌。时不时传来一阵阵声音,比如切菜的声音,汤“咕嘟咕嘟”响的声音,像他的歌一样,也是那么动听。

他做的饭菜真好吃,是厨师级水准。“也许你家是开饭店的?”

“好吃就多吃点儿,你那么瘦。下次给你炖参鸡汤。”我瞪大眼睛,还有下次?

“对不起,波比还托你照顾一下,我要离开一个星期左右。”他无辜地摊开双手,我到喉咙边的话又生生地咽了回去。

(三)

邵仕天抱着波比下楼,我只好跟在后面送他。“好了,波比,爸爸走了,你可要好好听妈妈的话。”他把波比一把塞到我怀里。

“妈妈?”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大步走远了。我抱着波比上楼,一转身,就看见苏生站在楼梯旁。“蒋小涵,你还真不简单,我们才分手几天,这么快就有男朋友了?”苏生的脸上挂满嘲讽。

我冷冷地道:“是又怎样?关你什么事?”苏生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我会如此回应。在他的眼中,我一直是只绵羊,温顺地恋爱,温顺地分手,听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太爱他,所以迅速地沉沦,到头来却受伤最大。

苏生不甘心:“一看就是小白脸儿。小涵,我警告你,离那种男人远点儿。”

我气愤,扭头就进了楼里。

第二天中午,有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给我送来一束香水百合,打开便条,是邵仕天。心中有一阵细细的暖流,这个男人,自己风餐露宿,填饱肚子都不容易,却不惜为我花费,那是好久都没有过的感动。

第三天,苏生又来了。他说:“小涵,我们好好说话。”他说,他是来重修旧好的,然后满眼热切地看着我。他满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温顺,高兴地答应。可惜,他想错了。

我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再爱你了。”不是报复,也不是出气,而是不爱了,我们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

(四)

邵仕天出手越来越大方,今天送来的是Diorissimo限量版的提包,明天就是安娜苏香水,还有名牌的鞋子等,都是邵仕天订好的。

我开始不安,怀疑他的钱来路不明。邵仕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快活明亮的声音,永远像冬日的阳光。不知从什么时候,思念邵仕天已经成为我的习惯。可是,我和他在一起会快乐吗?正像苏生所说,小涵,你不适合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我过的是精致的生活,穿香奈儿套装,用毒药香水,头发一丝不苟,然后朝九晚五上班,赚够了钱的时候去旅游,心血来潮的时候去电影院看电影。可是,我会和邵仕天一起去地铁站在别人的目光中弹唱吉他,然后在牛肉面馆吃一碗五元钱的牛肉面吗?也许一个月两个月我能坚持,可是,一辈子我能坚持吗?

(五)

所以,邵仕天说他要回来的时候,我开始惶恐,爱上不爱自己的人很悲哀,同样,爱上不该爱的人也悲哀。

邵仕天的声音依旧快活,他说:“小涵,你猜我给你买了什么?”我说:“难不成是钻戒?”邵仕天惊喜:“小涵,你愿意嫁给我了?”

我说:“我猪头啊,做流浪歌手的情人?一年去流浪几回还好,可是一辈子我做不到。”邵仕天笑:“没有人要你一辈子啊。”

我气呼呼地摔了电话,这叫什么话?

摔完了电话,我接客户去大富豪酒店。吃饱喝足了,终于和客户谈好了业务。散去的时候,就在大富豪门口,我看见邵仕天西装革履,旁边是一个30多岁的极为富态的女人,他们一起坐上了停在那里的别克。

我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难不成他被富婆包养?怪不得他最近出手大方,一个在路边的流浪人,怎么买得起那些昂贵的东西?

心里冷成了一块冰。回到家,就抱着被子睡,睡得天昏地暗的。

门砸得山响,外面传来乞求的声音。我无能为力,我头痛欲裂,连呻吟也是微弱的。

过了很久很久,锁头哐当一声被砸开了,一阵杂乱的脚步,有人进来了。

(六)

在白色的病床上,邵仕天耐心地告诉我:大富豪是他爸开的酒店,那女人是他姐姐,他不是流浪歌手,是大地琴行的主人,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卖唱,播撒一些音乐的种子。

这是第九遍了。旁边病床上的小姑娘不乐意了:“姐姐,我都听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啊?你看哥哥讲得多累啊,我听都听累了。”邵仕天嬉皮笑脸的。

“拿来。”我把手一伸。

“什么?”

“戒指啊,猪头。”

十年的约定

每年的高考季来临,我都会想起当年我和同学的一个约定。

2013年,距离我高考完正好十年,是我们约定见面的日子。我却不知道,当初和我约定的她此刻在哪里。

她是我高考复读那一年认识的,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2013年高考前夕,我每天都在想她的名字。一向自诩记忆力不错的自己,不知为什么脑子像暂时性失忆一样,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名字,只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一个“萍”字。

高中时她是个默默无闻的女生,胖乎乎的,留着一头齐耳短发,浓眉大眼,脸上不论春夏秋冬都红扑扑的。她还很爱笑,但性格绝对是很内敛的那种,不爱说话,一年到头听不见她在班里大声说过一句话,我不知道她是本来如此还是复读压力太大压抑自己。我和她一点儿也不像,虽说我也不怎么爱说话,但性格里绝对有让人不敢忽视的东西。老同学即使和我不熟悉,也一定会对我印象深刻。

记得高一升高二后文理分科,我和当时的一位男同桌大打出手。起初是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纠纷,后来他先骂出了脏话,这下直接惹急了我。我把他的桌子掀翻,板凳砸在地上,脸红脖子粗地朝他大吼,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但这还不够,我又颠儿颠儿地跑到班主任那里告了他一状,结果他又挨了一通批,当时气了个半死。

后来分班完毕,我学文,男生学理。按理说坐在新教室里我应该消停了,但我没有,我在一个人人都困得人仰马翻的午休时刻悄悄潜伏到他的教室,把他新发的数理化教科书分不同的章目都撕去了几页。下手时,我都能想象到他这一学期的不同阶段都会气愤到七窍生烟的样子,心里那个快意恩仇。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那是我的所为,或许,他也很难想象我会从隔壁班跑去搞这么一出吧。之后的两年,我们去食堂、去打水总会不期而遇。起初他对我不理不睬,但后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通了,决定让这件不愉快过去,每次见面都要和我主动说话,但那时我很犟,基本上都是回敬人家一个白眼。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因为数学成绩实在太差,我自然也不喜欢复读班那位教数学同时又是班主任的老师。所以在上大学的第一个冬天,我思索良久,下定决心用手机给他发一条宣泄的短信:自以为是的、扬扬自得的、觉得自己是一枝花、人见人夸的帅哥,其实你是只大青蛙。我祝愿你们班同学明年高考全军覆灭。过了良久,他回我一条:你是谁?浑蛋玩意儿!这边的我举着手机让我的一位密友看了短信,手舞足蹈地哈哈大笑。

看吧,我当年是不是就一小人德行呢?谁让那会儿自己年轻气盛呢!

再回到我的同桌小姑娘。记得那时她总爱背一个农村大娘用的旧包袱,每月返校背些咸菜之类的腌制品,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吃馒头就咸菜,直到咸菜瓶见底才舍得去买份菜来吃,但那也差不多是每个月的中旬了。当时年少,我对她总吃馒头的举动很不理解,甚至很生气地问她你天天馒头咸菜、咸菜馒头的,烦不烦?她总会对我粲然一笑不作答。

而我的母亲就这点好,虽然在精神上对我很苛刻,但在物质上从不短我。要求我每天中午必须吃菜,早上必须喝汤,不吃或只能偶尔吃点儿咸菜。

后来她才对我说,她家很穷,父亲在建筑队干活很累,母亲在家种地。她有一个姐姐在一所重点大学读书要花钱。同宿舍的同学都比她姐过得好,姐姐也很勤奋,刚上大学就去外面找兼职做家教。后来有一次她对我说,姐姐宿舍的同学看她特别穷,得知有个妹妹还在复读,全宿舍的人给她捐钱了。我现在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既兴奋,又有点儿委屈。

同桌是个老实巴交的女生。记得大约是5月,高考前夕,非典来临,弄得人心惶惶,我的心也浮躁起来。她拿来一本姐姐给她的《三毛全集》,我得知后,借来一发不可收拾地看起来,要知道,这可是箭在弦上的工夫。她给我撂下一句话:“你不要再看了,高考完我给你这本书都行。你现在这样,到时考不好,别怨我拿来的这本书耽误了你。”我气鼓鼓地将书扔回了她的桌洞,整整一天没有搭理她。

高考前两天,我们吃饭的时候闲聊,憧憬着考试完要如何尽兴地玩、怎样大睡不起,上大学后怎么去疯、做个真真正正的自己。最后她郑重地说:“咱们来个约定吧,十年后的6月9号我们见面!”我则痛快地答,好嘞!她说到时候我们一定要用上手机、开上车,带着老公孩子一起来。我说:“手机、车是肯定的,但孩子有没有说不准。”她也说:“行,不管怎样,我们就在学校门口集合,谁不到也要跟门卫说一声。”

就这样,在那个仲夏的傍晚,吃饭的空当,我们定下了十年的约定。

十年弹指一挥间。这十年间我们失去了联系,去了不同的城市和学校,各自忙着在新的校园里挥洒青春。我们彼此都没有刻意去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记得高考完那个暑假,我往她家打过一次电话,是她一位叔叔接的,由于联系不便,我再也没有给她打过电话。

只是,每年的高考季,我都会在心里咯噔一下:离我们约定的十年又过了一年。此外,再也没有其他情愫。直到2013年初夏,我满满地算着:十年走完了,你在哪里呢?

我不知道,每年高考的日子,她是否也会想起过我们的约定。还是在生活的忙碌里,早已将年少的话抛之脑后?

如今,我早已离开了当年读书、成长的那座城市,而我们的学校也已经搬迁。2013年的6月9日我没有回去,虽然那些天,脑海里总是徘徊着那个姑娘的模样。

我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像当初说的那样,有了手机、车子和孩子,但是我希望她有。我也很想对她说一声:你还好吗?谢谢当年路上遇到了你,带给了我一份远去的纯真记忆。

“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但还好我们有朋友。

(一)

我们几个聚会唱卡拉OK的时候,常点的歌就是动力火车的《当》。(当然以前还爱唱《最炫民族风》和《爱情买卖》。)

虽然我们唱歌时常恶搞,但每次我们唱到“让我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的时候,都会站起来唱得特认真,仿佛自己也在把握青春年华一样。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已经很久没见,高中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喜欢同一个妹子、一起分享种子。到了大学就散了,出国的出国,去其他城市的去了其他城市,开始各自的生活。

如今转眼五年过去了,我又回到了最初出国到的地方:墨尔本。一个好友已经在苏州开始了职业生涯,另一个好友则去了北京开始北漂生活。一个开始每天在朋友圈里吐槽自己的工作,另一个26岁的“老男人”决定去北京追逐梦想,而我则远在澳大利亚。

墨尔本这两天一直在下雨,10月末的墨尔本本该是夏天,这时却冷得让人发抖。临近考试,又为了房子的事情心烦,发了个朋友圈,一分钟以后我就收到了好友的微信。我一直觉得友情比爱情更真实。虽说在爱情来临时,我们都会忽略友情;但当爱情的光消散之后,你会发现在你身旁支撑你的,一定是友情。

(二)

老实说,我和我的这些好朋友彼此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人人网已经很少上了,开着QQ更像是习惯而不是为了找人聊天,在线状态也转为隐身。以前QQ群每天都能有几百几千条消息,现在安静得谁都不知道怎么开口说第一句话。到了某个阶段,彼此都踏入自己人生的分水岭,曾经的友情好像就这么变淡了。

但就像是我发一条朋友圈说自己最近的不顺时,第一个和我私聊的肯定不是点赞后就没消息的,而是我的好友。只有这帮家伙在你顺心的时候都销声匿迹,在你失落的时候及时出现吐槽你,用他的方式关心你。

最开心的时候,当然是和许久不见的好友聊天,还是互相吐槽感觉一切没变。只有这个时候才会真切地觉得,距离也不是那么重要了,苦逼操蛋什么的也都是小事。有的人站在你面前,你们都像隔着太平洋,交谈起来都像是在翻山越岭;有的人与你相隔万里,你都不会觉得有时差,不用多说,彼此都懂。

你知道,在某个阶段你会莫名其妙地和一些人关系很好,和老朋友的联系也就少了起来;然而你又会莫名其妙地和那些人失联,最后留下的还是那些从一开始就在的好友。自己失落的时候、梦想遥远的时候、工作不顺利的时候,打开通讯录,能说上几句话的,还是原来的那些好友。随着成长,留下的朋友越来越少,而那些留下的,一定很重要。

(三)

我不是内向的人,也从来不是那么不善于交际的人。虽说我也知道人脉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切,但比起去经营一段人脉,我更习惯于自然而然。而最近一两年我开始变得越来越懒,懒得去交际,懒得去经营所谓的人脉,更不想去从头到尾认识新朋友,懒得去分辨他们的话有几句是真、几句是敷衍。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开始忙于扮演各种角色、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我们知道彼此的名字、邮箱和电话号码,我们知道什么时候可能需要对方。我们都开始学会对人说鬼话、对鬼说人话,把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

所以这时候,你会知道好友有多么重要。

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们陪在你身边,他们本不需要这么做,但他们用整个青春的时间包容了你。你在他们面前,可以把面具摘下来,想吐槽就吐槽、想骂娘就骂娘、想犯二就犯二,笑就笑得开心、哭就哭得彻底。在朋友面前,形象是什么,能吃吗?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从不客套、不损不欢的好友,我才没有变得太麻木。

之前在书里写:“陪伴”在我生命里是个很重要的词汇,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孤独的,我们会经历一个又一个人,却不知道谁能留在你的明天里。其实我们都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我才很珍惜每一个愿意为我停下脚步的人,很珍惜那个我可以说“嘿,接下来的路,一起走一段吧”的人。

不是说在最好的年岁里遇到了你们,而是因为遇到了你们,才有了我的这些年。

也因为这些好友,我才觉得回忆是真切地经历过。不必担心时光匆匆,不必担心回忆变模糊,记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能记得,说不清的只要好友在便可以分享。

(四)

我的老友们,虽然我们联系越来越少,但不要担心。或许坐办公室和当年我们一起放学后打篮球是完全不同的人生,那也没什么好担心,大不了我们又各奔东西,反正这些年我们都习惯了。往前奔的时候千万别回头看,我巴不得你们忙到没时间打扰我,谁离了谁都不会怎么样,放心吧。

但是只要你加班了、被骂了、不爽了、失恋了、梦想破灭了,只管给我“戳”个微信或者电话,放心,有这个机会我一定会狠狠吐槽你的。不过,再惨还能怎么惨?有什么好怕的?当年我们都是什么都没有的傻小子,大不了我们再一起出来吃泡面,这样我也觉得开心。这个世界荒诞又真实,光怪陆离,还好我们有朋友。

“说吧,红烧牛肉还是鲜虾鱼板,我请。”“尼玛,说好的大餐呢?”

青春里没有返程的旅行

4月28日又离得很近。这天,有列火车带着座位和座位上的乘客,一起开进记忆深处。

对于惦记着乘客的人来说,4月28日是个特殊的日子。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在时光河流上漂流,把每个日子刻在舢板上,已经记不清楚那些刀痕为什么如此深,深到一切波浪都无法抹平。

青春就是匆匆披挂上阵,末了战死沙场。你为谁冲锋陷阵,谁为你捡拾骸骨,剩下依旧在河流中漂泊的刀痕,沉寂在水面之下,只有自己看得见。

2003年,临近冬天,男生半夜接到一个电话,打车赶到鼓楼附近的一家酒吧。

酒吧的木门陈旧,屋檐下挂着风铃,旁边墙壁的海报上边,还残留着半张非典警告。刚毕业的男生轻轻推开门,门的罅隙里立刻就涌出歌声。

那年满世界在放周杰伦的《叶惠美》,这里却回荡着十年前王菲的《棋子》。男生循着桌位往里走,歌曲换成了陈升的《风筝》。

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男生来到酒吧,师姐一杯酒也没喝,定定地看着他,说:“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

回想起来,这一段如同繁华世界里最悠长的一幅画卷。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

古老的太阳,年轻的脸庞,明亮的笑容,动人的歌曲,火车的窗外有胶片般的风景。

你站在草丛里,站在花旁,站在缀满露珠的树下,站在我正漂泊的甲板上。等到小船开过码头,我可以回头看见,自己和你一直在远处守着水平面。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将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而在人生中,因为我一定会喜欢你,所以真的有些道路是要跪着走完的,就为了坚持说,我喜欢你。

师姐离开后,男生在酒吧泡了半年,每天酩酊大醉。

许巍日夜歌唱,他说有完美生活,他说莲花要盛开,他说从这里开始旅行。男生电脑桌前搁着几罐啤酒,网页突然跳出一条留言,是个不认识的女孩子,说,看你的帖子,心情不好?男生回了条,关你什么事。女孩说,我心情也不好,你有时间听我说说话吗?男生回了条,没时间。

真的没时间,男生在等待开始。

我们在年少时不明白,有些乐章一旦开始,唱的就是曲终人散。

半年后男生辞职,收拾了简单行李,和师姐直奔北京。他们在郊区租了个公寓,房间里东西越来越多,合影越来越多,对话越来越多。如果房间也有灵魂,它应该艰难而喜悦,每日不知所措,却希望满满。

接着房间里东西日益减少,照片不知所踪,电视机反复从广告放到新闻放到连续剧放到晚安,从晚安后的空白无声孤独整夜,到凌晨突然闪烁,出现健身节目。

这里从此是一个人的房间。

2004年北京大雪。男生在医院门口拿着自己的病历,拒绝了手术的建议,面无表情,徒步走了二十几公里。雪花慌乱地逃窜,每个人打着伞,脚步匆忙,车子迟缓前行,全世界冷得像一片恶毒的冰刀。

男生坐在十几楼的窗台,雪停后的第三天。电话一直响,没人接,响到自动关机。下午公寓的门被人不停地敲,过了半小时,有人撬开了锁。

发呆的男生转过头,是从里昂飞到北京的哥们儿。他紧急赶来,打电话无人接听,辗转找到公寓。哥们儿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举起拳头,想狠狠揍男生一顿。

但他看见一张苍白无比的面孔,拳头落不下去,变成一个拥抱。他哽咽着对男生说:“好好的啊浑蛋!”

好好的啊浑蛋。

我们身边没有战争,没有瘟疫,没有武器,没有硝烟和末日,却总有些时候会对着自己喊,对着重要的人喊,要活着啊浑蛋,要活得好好的啊浑蛋。

2005年,男生换了诸多城市,从广州到长沙,从成都到上海,最后回到了南京。

他翻了翻以前在网上的ID,看见数不清的留言。密密麻麻的问候之中,读到一条留言内复制的新闻,呼吸也屏住了。

南师大一女生抑郁自杀。他忽然觉得名字在记忆里莫名熟悉。

两个名字叠在一起,两个时间叠在一起。

在很久以前,有个女孩在网上留言说,看你的帖子,心情不好?男生回了条,关你什么事。女孩说,我心情也不好,你有时间听我说说话吗?男生回了条,没时间。

对话三天后,就是女孩自杀新闻发布的时间。

到现在男生都认为,如果自己当时能和女生聊聊,说不定她就不会跳下去。

这是生命之外的相遇,线条并未相交,滑向各自的深渊,男生只能在记忆中参加一场素不相识的葬礼。

男生写了许多给师姐的信,一直写到2007年。

读者不知道信上的文字写给谁,每个人都有故事,他们用作者的文字,当作工具想念自己。

2007年,喜欢阅读男生文字的多艳,快递给他一条玛瑙手链。

2008年,多艳说,我坐火车去外地,之后就到南京来看看你。

2008年4月底,手链搁在洗手台,突然绳子断了,珠子洒了一地。

5月1日17点30分,化妆师推开门,傻乎乎地看着男生,一脸惊悚:“你去不去天涯杂谈?”

男生莫名其妙:“不去。”

化妆师:“那你认不认识那里的版副?”

男生摇头:“不认识。”

化妆师:“奇怪了,那个版副在失事的火车上,不在了。版友去她的博客悼念,我在她的博客里看到你照片,深更半夜,吓死我了。”

男生手脚冰凉:“那你记得她叫什么名字吗?”

化妆师:“好像叫多艳什么的。”

男生坐下来,站起来,坐下来,站起来,终于明白自己想干吗,想打电话。

男生背对着来来去去的人,攥紧手机,头皮发麻,拼命翻电话本。

从A翻到Z。

可是要打给谁?

一个号码都没拨,只是把手机放在耳朵边上,然后安静地等待有人说喂。

没人说喂。

那就等着。

把手机放下来,发现走过去的人都很高大。

怎么会坐在走廊里。

拍档问:“是你的朋友吗?”

男生说:“嗯。”

拍档说:“哎呀哎呀连我的心情都不好了。”

男生说:“太可怕,人生无常。”

拍档问:“那会影响你台上的状态吗?”

男生说:“我没事。”

接着男生继续翻手机。拍档和化妆师继续聊着人生无常。

5月1日18点30分,直播开机。

拍档说:“欢迎来到我们节目现场,今天呢来了三位男嘉宾三位女嘉宾,他们初次见面,也许会在我们现场擦出爱的火花,到达幸福的彼岸。”

男生脑中一片空白,恍恍惚惚可以听到她在说话,那自己也得说,不能让她一个人说。

男生听不见自己在说什么。

男生侧着脸,从拍档的口型大概可以辨认,因为每天流程差不多,所以知道她在说什么。

拍档说:“那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爱情问一问。”

男生跟着她一起喊,觉得流程熟悉,对的呀,我每天都喊一遍,可是接下来我该干什么?

男生不知道,就拼命说话。

但是看不到自己的口型,所以男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男嘉宾和女嘉宾手牵着手,笑容绽放。

男生闭上了嘴巴,他记得然后就是ending(结尾),直播结束了。

5月1日19点30分,男生启动车子,北京的朋友要来,得去约定的地方见面,请客吃饭。

开车去新街口。

车刚开到单位铁门,就停住了。

男生的腿在抖,脚在发软,踩不了油门,踩不下去了啊,他妈的。

为什么踩不下去啊,他妈的,也喊不出来,然后眼泪就哗啦啦掉下来了。

油门踩不下去了。男生趴在方向盘上,眼泪哗啦啦地掉。

5月1日19点50分,男生明白自己为什么在直播的时候,一直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说话,因为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

不说话,泪水就会涌出眼眶。

5月2日1点0分,朋友走了。男生打开第二包烟,点着一根,一口没吸,架在烟灰缸的边沿。

它搁在那里,慢慢烧成灰,烧成长长一段。

长长的烟灰折断,坠落下来,好像一定会坠落到你身边的思念一样。

烟灰落在桌面的时候,男生的眼泪也正好落在桌上。

多艳说要到南京来看他。也许这列火车就是行程的一部分。

车厢带着多艳一起偏离轨道。

一旦偏离,你看得见我,我看不见你。

如果还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男生最讨厌汽笛的声音,因为预示着离别。

多艳还没有到达南京,他就哭成了泪人。

连听一声汽笛的资格都没有。

书本刚翻到扉页,作者就说声再见。

多艳郑重地提醒,这手链是要用矿泉水泡过,才能戴的。戴左手和戴右手讲究不同。但还没来得及泡一下,它就已经散了。

如果还有明天,要怎样装扮你的脸。

新娘还没有上妆,眼泪就打湿衣衫。

据说多艳的博客里有男生的照片。

男生打开的时候,已经是5月4日1点。

到这个时候,才有勇气重新上网。才有勇气到那个叫作天涯杂谈的地方。才有勇气看到一页一页的悼念帖子。然后,跟着帖子,男生进了多艳的博客。

在小小的相册里,有景色翻过一页一页。

景色翻转,男生看到了自己。

那个穿着白衣服的自己。欠着多艳小说结尾的自己。弄散多艳手链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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