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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块肉(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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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凛回了暂住的将军府,将盔甲换下来,肩上的伤似乎还没有好全,盔甲换下来的时候显然是扯动了伤口,疼得一个七尺男儿都忍不住‘嘶’了一声。

换好衣服之后,陆凛这才拆了那信,飞快的看完了内容,看完之后拿着火折子出来把信给点了。随着火气燃尽,陆凛才去桌上开了那坛酒,果然是陈年的好酒,味道倒是十足的香。

陆凛正准备提起那坛酒一顿豪饮,陡然间肩上传来的剧痛让他不禁苦笑了一下,差点给忘了他如今是有伤在身,这酒,怕是无福消受了。

陆凛抱着酒坛子倚在了窗边,想着先前还早些时候他爹传来的消息,与沈相家的婚事应当提上日程了。想到这桩婚事,陆凛倒并没有什么反感排斥,最不过就是相敬如宾的夫妻,只不过有些担心妹妹罢了。

毕竟妹妹在长安城名声在外,且名声也不是什么好名声。至于那沈家大小姐,他也不了解品行,不知性格如何,是不是好相处。只一点,沈相家风清严,想必那位沈大小姐也承袭一二,即便与妹妹相处不来,也无大事吧。

说起来,叫长安城半数女子折腰的福亲王世子迄今为止,情窦未开。已过及冠,却从未有个一个中意之人,就连其他女子给他丢荷包,都会被挡下去,美其名曰:累赘。

若不是陆宓知道她哥是个实在人,都差点以为是不是她哥有点儿特殊爱好了……

然而陆凛心中更为担心的才是妹妹的婚事,兄妹两个都已过及冠及笄之年,婚事未定。不知有多少人暗中盯着福亲王府。

至于他?

他在前来北境之前,爹就说过沈家的婚事了。他当时怎么说的来着?

此去北境,生死不知。若侥幸不死得以归来,便与沈家大小姐遵守婚约,若是不幸战死,这门婚事就此作罢。即便是在他归来之前,沈家大小姐若有中意之人,婚约作罢亦可……

他记得他爹的眼眶,自他记事以来,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眼眶居然就这么红了……每每回想,陆凛都忍不住鼻头一酸。

北境四年,往昔与今日已然不可语别。福亲王府依旧是圣宠优渥,可圣人未立太子,当下几位殿下势均力敌,皇后所出二殿下或许稍占一些优势。正宫嫡子,自然是与旁人要不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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