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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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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他们集中到了会议室。

庄尧调试着投影仪,“坐吧,咱们看看大后天可能会去宴会的主要人物。”

投影仪上出现的第一张照片,就是姚潜江。

庄尧道:“这个就是姚潜江,今年二十七岁,文明时代是个律师,为人比较高傲,但头脑清醒,能把九江郡经营成北京人数最多的大帮派,除了武力强大外,对管理和用人也非常有一套,九江郡被他管得像个井井有条的大公司,各个江门职能分配明确,他养伤这么久,九江郡都没乱,足以见其手腕。”他看向丛夏,“你跟他接触过,你感觉这人怎么样?”

“确实是个很冷静、很有智慧的人,他那个伤一般人都接受不了,但他虽然虚弱,还是非常沉稳,是个人物。”

庄尧点点头,“现在他欠了我们大人情,对我们很有利。”

画面一变,换成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有着一张方正的、极富男人味儿的脸,鼻梁高挺,目光沉稳、深邃,一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爷们儿。

庄尧道:“这是六道黄泉的首领李道蔼,今年三十岁,文明时代是刑警大队队长,为人低调正派,对手下管得很严,每次任务都完成得很出色,在北京口碑最好,暂时跟我们没有冲突。”

画面再次变换,一个理着平头、五官深邃、气质张扬的男人出现在他们眼前,他看上去和李道蔼年纪相当,但从面相上就能看出这是个不安分的人。

“奉岚会的老大周奉岚,三十一岁,文明时代是个足球运动员,小有名气,性格狂妄自负,脾气暴躁,经常得罪人,和庄瑜交好。”庄尧说到“庄瑜”,语气没什么起伏,就好像在说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人。

邓逍道:“这人一看就凶,李道蔼看着比较靠谱,好歹是警察叔叔,应该是个好人吧。”

庄尧摇头道:“这世道没有好人和坏人的概念,只有强者和弱者的区别,强者就是对的,就这么简单。”说完,他按下手里的遥控器,又换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身材矮小,但目光如鹰隼般犀利,气质冷硬。

成天壁道:“第14集团军军长,徐鹰将军。”

“徐鹰是个实战派的老将军,说一不二的脾气,性格强硬,作风冷酷,无论是对人对己都非常严格。他和曹知贤理念不合,主要就在他的性格上,在他眼里自己一定是对的,他做的决定一定是对国家、对人类的未来最好的。他瞧不起曹知贤婆妈,曹知贤嫌他激进。跟他说话一定要恭敬,他的等级尊幼观念很强。”庄尧道:“接下来我要着重说说龙血族的几个人,鉴于我们不久之后要和他们合作,我们需要对他们多了解一些。”

照片一换,沈长泽出现在画面中。

“关于龙血族要着重介绍四个人,他们是龙血族的核心。这个是纯血龙血人沈长泽,同时还是火自然力进化人,龙血人这个物种,身体素质是人类的几十倍,身上的鳞片可以防御普通子弹,血液是强酸,受伤之后有自愈能力,血纯度超过百分之六十,翅膀就可以飞行,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种族。在文明时代,作为国家的秘密生物武器,一直在执行最艰巨的任务。他们等于在文明时代就变异了,现在部分龙血人又有了变异能力,尤其是这个沈长泽,本身从小就接受专业化训练,参加过很多实战,是一个无可挑剔的战士。”

庄尧喝了口水,续道:“单鸣,他的养父。是一个没有变异的普通人,但战斗力却在很多变异人之上,因为在文明时代,他是国际一流佣兵组织‘游隼’的一级战斗员,擅长所有冷热兵器,精于格斗,有无数丰富的实战经验,常年枪不离身。他在沈长泽五岁的时候将其收养,沈长泽最大的弱点就是这个男人,龙血族的真正首领,应该是这个男人。”

画面再次变化,“唐汀之,你们都熟悉了,脑域进化人,龙血实验第一负责人,也是龙血族的军师;艾尔·莫瑞,‘游隼’佣兵团老大,唐汀之的伴侣,和单鸣是义兄弟,龙血纯度仅在沈长泽之下,鱼类返祖人,血浓度还在提高,也是个战斗经验极其丰富的雇佣兵,龙血族里除了龙血人之外,就是他带来的那些强悍的雇佣兵,都是一群就算没变异也比很多变异人厉害的角色。所以龙血族虽然在四大帮派里人数最少,但实力依然不容小觑。”

丛夏叹道:“听上去真厉害。”

庄尧轻笑道:“其他自然力进化人手下也有很多狠角色,只不过我没细说罢了。放心吧,我们团队的配置在所有组织之上,因为他们都没有你。”

丛夏苦笑道:“你太看得起我了。”

“这是实话,因为有你,成天壁才能率先突破二阶,元素化是一个里程碑似的进化。成天壁已经安全突破二阶,而其他自然力进化人,靠傀儡玉进化到现在,身体里不知道充满了多少不安定因素,他们能否顺利通过二阶,要看运气。再者,若论武器操作、格斗、实战经验,成天壁和那群雇佣兵没差别。”庄尧自信地说:“我们才是最强的队伍。”

丛夏摸了摸脑袋,“嗯,我该更自信点。”

“目前来说,我们应该高兴,至少跟我们进大雁塔的战友是一群有实力的家伙。”

柳丰羽翻了个白眼:“不知道你们会拿出怎么样的方案来,我希望是不那么恶心的。”

庄尧道:“你会习惯的。”他把翻页笔滑到桌子的另一面,“剩下的都是各大帮派的骨干人员,还有一些军方高层,你们自己看看吧。成天壁跟我去实验室,我帮你弄一套设备,训练躲避雷击的。”

丛夏道:“我昨晚上从古玉里整理了一些资料,想跟你讨论。”

“好,一起来吧。”

柳丰羽对唐雁丘道:“陪我去买衣服吧,我给他们几个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免得各个穿得跟土鳖进城似的,让人看笑话。”

唐雁丘无奈地起身。

邓逍嬉笑道:“那我负责陪阿布玩儿吧。”

庄尧瞪了他一眼,“玩儿个屁,修炼,就你进度最慢。”

邓逍郁闷道:“我去看阿布,顺便修炼,总行了吧。”

丛夏嘱咐道:“小邓,不要吃阿布的鱼,熟的也不能吃。”

邓逍大叫道:“我不会的,我现在天天都能吃饱。”

丛夏不太信任地看了他一眼,众人纷纷去忙自己的事了。

丛夏跟庄尧讨论了他从古玉获得的最新信息,然后根据庄尧提供的图纸,改进变异棉织布。在失败了二十多次后,丛夏感到很疲累,但这些失败也颇有收获,他对能量的微控已经越来越精准,给人疗伤的时候,能量浪费减少了40%,只要继续尝试,他肯定能成功。

这时,实验室里传来一阵铃声。丛夏没反应过来,直到庄尧用眼神提醒他,他才发现是自己的手机,“难道是小邓?”他按下通话键,“喂?”不知道怎么的,他竟有些紧张和兴奋,他高中时候第一次拥有手机,都没现在激动,因为这是来自文明时代的声音。

“是丛夏吗?”电话那头传来一道优雅动听的男声。

丛夏愣了愣,“郡、郡王?”这个声音,似乎是姚潜江的……

“你还记得,不错。”

庄尧和成天壁对视了一眼,眼神中都有些疑虑。

“郡王的声音我当然没忘,不过,我这号码你怎么会知道呢?”

“北京里使用手机的人还不超过一百个,很容易查到。”

“哦,不知道郡王找我有什么事?伤口有反复吗?”

“放心,我现在很好,我只是想问问你,宴会你会来吗?”

丛夏道:“现在还没商定,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去。”

姚潜江低笑两声,“很谨慎嘛,我不知道你到北京之后,谁给你灌输了什么,但你完全没必要怕我,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丛夏干笑道:“我对郡王只有敬畏。”

“我期待你能来,上次我情绪不太稳定,还没好好跟你道谢,我也很想见见你的同伴们。”

“郡王不用客气。”

“丛夏,后天见。”

挂上电话后,丛夏耸耸肩,“没说什么要紧的,就问我后天去不去。”

庄尧笑道:“看来他对你念念不忘啊,也难怪,你的能力可是所有人都想要的。”

丛夏道:“本来我们是打算去的,可他这么一通电话,我反而有点担心他是不是别有用心,他们可是有绑架前科的。”

成天壁道:“不用怕,就算他别有用心,也不会在宴会上动手。”不知怎么的,姚潜江这通莫名其妙的电话让他不太舒服。

这时,实验室的内线电话响了,庄尧接起电话,“喂?嗯。”他皱了皱眉头,“哦,好吧。”

“怎么了?”

庄尧撇了撇嘴,“柳丰羽带了个造型师团队来,要给我们做衣服,现在就要过去。”

丛夏笑道:“雁丘肯定要撑不住了,咱们快去吧。”

三人被小王带到了会客室。

一进屋,邓逍早到了,屋里站了好几个人,宠物美容院的店主,蝴蝶异种人阿清也在。

柳丰羽一见到他们,就兴奋地说:“看看咱们唐大侠,帅不帅!”

唐雁丘穿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服,他本就身高腿长、体型完美,面料考究的衣服套在他身上,简直就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再配上那张俊逸非凡的面孔,让他看上去光彩照人。

唐雁丘相当别扭地低着头,似乎很不能忍受现在的形象,耳根都在发红。

邓逍一拍桌子,“帅爆了,柳哥,你真是会挑衣服,不过主要还是咱们唐哥本身就又帅身材又好。”

唐雁丘低声道:“我能换下来了吗。”

柳丰羽道:“不能,你就这么穿着了,我拜托你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给自己换个颜色吧,除了黑世界上还有别的色彩。”

唐雁丘叹了口气。

柳丰羽捏着他的下巴把他的脸抬了起来,“让你换个衣服有这么难受吗?”

唐雁丘刻板地说:“男人不该在外表上浪费时间。”

“你哪个年代的你,刚出土啊。”柳丰羽给他整了整领子,满意地看着他,“这样好。”

阿清笑嘻嘻地说:“帅哥,男人打扮没什么不好,自己看着舒服,别人也赏心悦目嘛。”

“阿清,你怎么会在这里?”小王意外地说。

阿清道:“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

“啊?干什么的?”

“我以前是给人做造型的,不是宠物。”阿清得意地说。

“真看不出来。”

“有什么看不出来的,这些人都是我以前的朋友,你们宴会的服装和造型就交给我吧。”阿清看了看几人,“你们的头发全都要修,还要量身体,后天我们把衣服做好带过来,再给你们做发型。”

丛夏指着角落里一大排购物袋,“柳哥,这些都是你买的?”

柳丰羽兴奋地说:“是啊,虽然衣服什么的都是以前的款式了,但都还不错,品种也挺全的,我买了一天才花了三千多,这么多东西如果放在以前,后边得再加两个零。”他拿过一个袋子,塞进丛夏怀里,“来小夏,这是给你的。”

“哦?”丛夏笑道:“谢谢柳哥。”

柳丰羽给所有人都买了礼物,五花八门什么都用,看来能够再一次体会购物的快感,对他来说是天堂般的享受。

阿清带来的人开始给他们修剪头发。之前除了柳丰羽,其他人的头发都是丛夏在剪,虽然也不算难看,但是参差不齐。

剪完头发后,他们又量了身体,把众人好一顿折腾。

阿清走后,丛夏问道:“阿布这两天怎么样?”

邓逍打了个响指,“吃得好睡得好,好像胖了一点儿,毛也长了不少。”

庄尧道:“去看看它吧。”

他们刚进庭院,阿布就跑了过来,果然如邓逍所说,它的毛长了不少,基本能遮盖住皮肤了,照这个进度生长,再过几天就不难看了,阿布心情好了,也不再缩在窝里,在院子里上蹿下跳、跑来跑去。

几人陪阿布玩儿了一会儿,就坐在它身上休息起来。

柳丰羽神秘地笑道:“我也给阿布准备了礼物,后天就让它送我们去宴会吧。”

“好哇,什么车都没有阿布坐着舒服又威风。”

庄尧摸着阿布的脑袋,“阿布,你去吗?”

阿布“喵”了一声,尾巴扫过众人的腰。

庄尧道:“它说去,到时候让阿布把剩下的鱼打包背回来。”

柳丰羽“啧”了一声,“连吃还带打包,你们能不能像样点儿,不怕人看笑话。”

邓逍满不在乎地说:“笑话就笑话呗,吃进肚子里的才是实在的。”

唐雁丘道:“说些正经的吧,我们今天上街,看到了不少新鲜的东西。”

“哦,比如?”

“市中心大部分的营业场所,都是四大帮派开的,尤其以九江郡和奉岚会控制的最多。还有不少能量回收站,任何人都可以去那里卖自己弄来的能量。”

“听说那个能量吸收器一般人得不到啊。”

“是的,所以去能量回收站的,都是有吸收器的人,能量回收有一个产业链。”

“说来听听。”

唐雁丘道:“这些能量大部分来自于变异动植物,人类的也有,但变异人并不好杀,所以只占少部分。大部分普通人选择去收集那些没有攻击性的变异植物,虽然收获少,但只要勤奋,勉强能糊口。而获取能量的主要途径,还是在猎杀变异动物上,因此衍生了很多行业,比如,寻找猎物的人,大多为动物异种人或嗅觉变异人,他们抽15%的收益,负责猎杀的人抽30%,运输的抽5%,而剩下的50%及动物的尸体,都归拥有能量吸收器的人所有。”

丛夏感叹道:“这可真是暴利啊。”

柳丰羽道:“确实是暴利,如果没有能量吸收器,打猎来的动物只能当肉吃。吸收器全都掌握在变异人组织手里,他们等于掌握着北京一大半经济命脉。”

庄尧道:“其实最会敛财的还是军部和科学院,科学院回收能量后,加工成能量液,价格翻了一倍,再转卖给变异人,总之,底层人是被压榨得最狠的。不过这也很合理,军部和科学院要养活北京一百多万人口,每天向全市发放救济口粮,维持每两天一小时的水供应,冬天还要准备御寒衣物,筹备各种研究经费,复兴制造业,想办法创造更多工作机会,这就等于重新建立一个国家,处处都要用钱。没有能力做贡献的普通人,只能领取最低限度的救济粮,这个现状几年内都不会改变。”

丛夏道:“我们的钱快花完了,看来得去卖些能量了。以后花钱也要有规划才行。”

柳丰羽道:“我大学学过财务,不如我来管钱吧。”

所有人都瞪着他。

“干吗,不相信啊。”

丛夏摇了摇头,“柳哥,你这么能花钱,怎么好意思管财务呢。”

“哼,能花才能赚呢。以前像这样跟我坐在一起吃顿饭,没个几百万我都不会来。”

庄尧讽刺道:“可惜现在靠脸换不来能量。”

“你什么意思你,我内外兼修……”

几人笑笑闹闹,月亮不知不觉爬上了墨蓝的天空……

转眼到了宴会当天。

白天,几人依然待在实验里忙着各自的事,直到下午——

“成功了!”丛夏大叫一声,激动地狠狠一拍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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