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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东海是在纽约街头的一次斗殴当中进来的,当时他一个人和一个敌对帮派的六个人起了冲突,虽然人数上有着压倒性的差距。
但是他却以一个人的能力,打倒了六个人,但是最让慕晚觉得想不明白的是。
蒋东海用绰绰有余的力气打倒了对方,但是却没有立刻离开现场,反而在现场抽烟等着路人打电话叫来的警察,被带到警局之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也是供认不讳……
简直就是心甘情愿的被人抓进来的。
在申请提审证人的程序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这张临时的警察证有多么的好用,也许是出于劳伦斯博士的关系,对方才给自己行了这么大一个便利。
总之她一个电话打过去,不到三十分钟就接到了可以提审的通知。
当她坐在探视桌前面,看着警察带着一个穿着囚服,手上戴着手铐,一个跟照片上长得一样,但是本人却比照片年轻了不少的男人从大门口走了进来。
慕晚已经是五岁孩子的妈妈了,面对这样误入歧途的年轻人多少会带着一点怜悯和同情。
所以在警察嘱咐完了一些必须的注意事项,离开了之后,慕晚笑了笑,从一旁的手提包里拿出了一包香烟推了过去。
“看档案上写的,你喜欢抽烟,而且偏爱这个牌子。”